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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黄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5-02-16 01:01:22   地区:贵州   浏览:0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面试准考证》原件。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含1:3)的,但因出现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或面谈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面谈、专业测试)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工作由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内容及方式由黄平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入闱面试(面谈、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未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或虽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但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5年3月21日进行,具体地点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考试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对于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工作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hp.gov.cn/)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