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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铜仁市直事业单位引进14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5-02-13 16:07:03   地区:贵州   浏览:0

“第三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期间,各引进单位将在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进行现场招聘。

八、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考试合格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与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需自备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九、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考察工作,单位的考察工作须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完成,并将考察材料送达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六)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七)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八)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九)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十)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十二)其它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面试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二、工作纪律

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面试评审)、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其他

本《简章》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56-5211751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0856-5221574

招聘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856-5585967

原标题:铜仁市直事业单位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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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市直事业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表

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