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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醴陵市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2015-02-12 19:11:26   地区:湖南   浏览:0

(6)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不够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7)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像。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醴陵市人事局:0731-23240958

醴陵市党风政风监督室:0731-23239785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醴陵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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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醴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一览表.xls

醴陵市人事局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