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辽宁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招聘翻译人员公告
2015-02-07 18:23:38   地区:辽宁   浏览:0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题型包括选择题、阅读分析题、主观问答题、笔译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口译考试

专业口译考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现场口译能力、与录用职位是否相符等。考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口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考试的时间及地点

参加专业考试人员于2015年3月3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外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口译考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3:7。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0%+专业口译成绩×7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总成绩并列者,按专业口译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录用。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技能等,同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进行体检、考核,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举报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决防止、杜绝和查处作弊行为。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原标题:2015年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翻译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 2015年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招聘翻译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2015年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招聘翻译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15年丹东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招聘翻译人员考试准考证.doc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