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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博罗县石坝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2015-02-07 18:20:50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内容等,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石坝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规定,笔试单科成绩低于该科总分60%的不能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题,测评要素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问题处理与解决能力、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风度等进行评分。成立招聘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根据粤人社发[2013]21号规定,面试单科成绩低于该科总分60%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选体检。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者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本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石坝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者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如后续无符合条件人选递补,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752-6291791。

(二)本次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委及监考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根据《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含“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享受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四)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