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技术支撑部门,主要承担本市(含自贸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等职责。
因中心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选择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四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要求:
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正直廉洁,品行优良,勤奋好学,责任心强,主观能动性强,具有为公众服务的意愿;
熟悉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导原则;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交流;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和Windows、Office等软件,以及相关专业文献检索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个人报名表(该文件以本人名字命名,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3日))及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打包,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应聘某职位”的格式命名发送邮件至:rzzxbgs@smda.gov.cn。
3.考录方式: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根据收到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发放笔试通知。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能力、写作能力、专业英语翻译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3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放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英语能力。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计算总成绩排序,并根据组织考察、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63867806
(原标题: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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