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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9人公告
2015-01-28 19:23:26   地区:天津   浏览:0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市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水务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德才兼备、录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及拟确定聘用人选报市水务局审核。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市水务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验证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已确定的聘用人员。待其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成绩单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在7月底之前,因学分不够、挂科等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录用),于2015年7月31日前到市水务局办理验证录用手续,验证不合格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验证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中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咨询电话:022-23333909

监督电话:022-23333696; 022-23333697

(原标题: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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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zip

天津市水务局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