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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珠海香洲区委组织部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2015-01-28 19:34:23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公示期结束后,区人力资源中心将拟聘用人员报区委组织部核准,经批准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单位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134305(区人力资源中心);监督电话:0756-2516751(区委组织部)。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原标题:香洲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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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香洲区委组织部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doc

香洲区委组织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