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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协管员公告
2015-01-23 15:55:57   地区:广西   浏览:0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2.考核。考核由市人社局负责。考核通过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选岗、聘用

1.公示

市人社局按规定对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2.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有招聘岗位出现选岗人数不达招聘人数,从其他岗位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选岗。

如遇面试成绩相同,按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选岗先后次序。

3.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为被聘人员,聘用单位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工资标准按照市城管局、国土局聘用的财政供养的协管员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费)执行。

五、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6399207(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6228366(市人社局社保股)

监督电话: 6223709(市人社局秘书股)

原标题: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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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协管员公告.doc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