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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招聘11人公告
2014-12-05 18:48:53   地区:河北   浏览:0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审核结果及有关事宜。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 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计核算中心)确定,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时限12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河北建设网(http://www.hebjs.gov.cn)查询,查询日期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有不符合条件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河北建设网(http://www.hebjs.gov.cn)发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11-87805300

原标题: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计核算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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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2.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计核算中心)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