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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527人公告
2014-12-03 21:06:22   地区:新疆   浏览:0

6、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考场设在伊宁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两门课程):

(1)A、B、C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医学基础知识(维吾尔医学、哈萨克医学、蒙医学)。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D、E类岗位笔试科目为: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哈萨克文字、维吾尔文字、蒙古文字统一命制。

4、答题要求。报考A、B、C卫生类专业的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其中维吾尔医学类专业,使用维吾尔文字试卷答题;哈萨克医学类使用哈萨克文字试卷答题;蒙医学类使用蒙古文字试卷答题),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试卷文种答题。蒙古文字试卷仅限于报考蒙医学类专业的考生使用。

5、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3)母语为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的考生笔试使用维吾尔文字、哈萨克文字、蒙古文字答题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4)在伊犁州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在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5)报考A类岗位中临床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学影像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0分,报考A类岗位中临床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学影像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50分;

(6)报考B类岗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0分;

(7)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8)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0分(硕士学位证的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一致);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jylrlzy.gov.cn)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入围情况。

(三)面试入闱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的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不含缺考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出现空缺岗位列入调剂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6日—1月8日。

3、面试入闱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要求: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需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并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

(1)报A类岗位中临床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学影像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