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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6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4-11-28 21:22:33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一览表“岗位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说明理由。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交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报考高新区公安分局(岗位1、2、3、4)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高新区公安分局某岗位如果被取消,则被取消的计划数将增加到高新区公安分局报名人数最多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地点: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报考高新区公安分局(岗位1、2、3、4)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高新区区情;报考岗位5、6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新区区情,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滨州高新区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人员不能参加的需提前2天告知组织方,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不能到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组织。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岗位5、6依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人员;报考高新区公安分局(岗位1、2、3、4)依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中共党员、省优秀毕业生、学历从高到低(或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或体能素质测评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体能素质测评和体检考察政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