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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江苏镇江市事业单位招聘79人公告
2014-11-17 20:20:44   地区:江苏   浏览:0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A、B类和C1类岗位需参加全市集中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C2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除46~54号岗位可凭2015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外,其余岗位均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提供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1.A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表》。

B1类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2类岗位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笔试、答辩、评审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

3.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C1类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C2类为《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合成办法具体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B2类专业科目测试、C类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及直接考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不同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在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封闭命题或委托省辖市级以上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校审无误后,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考试方案报送、核准的截止时间:12月5日-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