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4年山东临邑县高层次和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51名公告
2014-11-07 21:22:07   地区:山东   浏览:0

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考生因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提供虚假档案材料骗取录用资格的以及捏造事实、诬陷举报等扰乱招聘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记入全市诚信档案库,五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考生在考试环节有作弊行为的,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病史、徇私舞弊及请他人顶替、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计入全市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考生在非递补环节,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资格的,将被记入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九、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手续,并在两个月内提供个人档案交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未在期限内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山东省德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单位应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备案。聘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十、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工作由临邑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8106117(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34-4232034(临邑县监察局)

招聘有关信息查询、公示网站:

http://www.lyxrsj.gov.cn/(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lymxw.gov.cn/(临邑民心网)

(原标题:2014高层次人才和卫生专业技术紧缺岗位人才招聘简章)

点击下载>>>

2014年临邑县高层次人才和卫生专业技术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临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doc

中共临邑县委组织部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