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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贵州白云区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30人公告
2014-10-30 18:15:58   地区:贵州   浏览:0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须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笔试成绩于2014年11月26日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受理查分时间:2014年11月28日9∶00至16∶00。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办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高于3∶1(含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照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定向“村干部”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交所属乡(镇)党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需注明所任职务、任职时间、是否在岗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还须提供《当选证》)。

报考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九、体检

体检由区招聘办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