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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14-10-23 18:31:10   地区:浙江   浏览:0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截止到2014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一律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5.截至2014年9月30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市行政服务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中心无关。

7.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

8. 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在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hnxzsp.gov.cn/ )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73-87289062。

(原标题: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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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