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4年广东韶关市属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2014-10-21 21:57:18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凡符合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笔试加分的,要核对资料,资格审查须客观、公正。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者资料认真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的及时通知应聘者。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领取地点:浈江中路9号市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与市培训鉴定中心同址)一楼考试办窗口(联系电话:8607083、8602028)。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而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公共科目(综合知识)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由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

(二)笔试

1.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作为检验考生基本从业素质的公共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考试培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将于2014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试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并由考试办统一向阅卷方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

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至1:5的比例(详见附件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1.组织实施。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面试的命题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的相关工作。

面试方式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定,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考试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及考核。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若综合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