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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招聘24人公告
2014-10-21 21:57:03   地区:新疆   浏览:0

(五)体检

(1)体检入闱人员确定。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体检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通知。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14)》执行(见附件5),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结果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需在体检结果出来3日内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逾期不申请继续按首次体检结果判定。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凡体检合格者均入闱体能测评环节。

(1)测评科目: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2)测评标准:30岁(含)以下,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俯卧撑(男)≥40个,仰卧起(女)≥30个。31岁(含)以上,10米×5往返跑:男≤18″,女≤20″,俯卧撑(男)≥30个,仰卧起(女)≥20个。(往返跑每人可测三次,俯卧撑、仰卧起坐只能测一次)

 

(3)公布成绩: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通过测试者进入考察环节,体能测评成绩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http://bz.xjrs.gov.cn/)。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相关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由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相关费用不予以退回。

(八)考察

(1)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会同州人社局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至少指定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填写《消防文员政审表》(见附件4),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并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带指定的材料;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前培训

签订聘用合同后,自治区消防总队统一安排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十二)报到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