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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干部学院、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招聘17人公告
2014-10-13 18:23:01   地区:新疆   浏览:0

(二)面试入闱初步人选需提供的资料: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另交1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服务期限规定的还需出具服务期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并进入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四)资格审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cn)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十、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cn)。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按招聘人数1 : 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

(四)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进入体检环节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cn)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十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执行,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考察

(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和社会关系及适应本职位要求的情况,进一步核实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四、公示

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对公示无异议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组织实施。

十七、招聘监督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12380

十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cn)上及时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