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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普宁市事业单位招聘219人公告
2014-09-09 18:24:57   地区:广东   浏览:0

笔试地点:普宁市城东中学。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阅卷评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招聘职位报考者笔试综合总分高低顺序,分别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综合总分相同的,则以试卷第一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试卷第一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试卷第二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依此类推。

(二)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与气质等。面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若有自愿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在该招聘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印发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若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组工网(www.pnzg.gov.cn)、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nrs.gov.cn)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

九、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员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受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必须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课程培训、进修,并在首轮聘期内取得所在岗位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在首轮聘期满后予以解聘。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六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费用

参照粤价[2013]223号文规定,这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考务费为每人90元。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普宁组工网(www.pnzg.gov.cn)、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nrs.gov.cn)发布。

原标题:2014年普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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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普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与考试科目对照表.xls

中 共 普 宁 市 委 组 织 部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