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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株洲县引进20名研究生公告
2014-08-21 17:32:52   地区:湖南   浏览:0

(2)发放时间和要求:服务期满五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于期满后下月发放人才引进奖励资金;服务年限不满五年或年度考核合格以下(不含合格)的不予发放。

3、其配偶有随迁意向的,按照身份对等的原则,由组织、人社部门予以妥善安置。

4、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由县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办理入学、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5、免费实行人事代理。

十二、纪律监督

研究生引进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本方案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执行。

十三、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电话)

县 纪 委:0731-27626470(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731-27560810(咨询电话)

本次引进政策,由株洲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4年株洲县研究生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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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株洲县研究生引进计划条件表.xls

株洲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