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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公告
2014-08-12 16:24:02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东省天主教爱国会是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群团组织,该会的职责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天主教界开展爱国主义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思想教育,在广大信教群众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神长教友高举爱国爱教旗帜,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天主教界合法权益,在宪法赋予的范围内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加强广东省天主教爱国会人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以下;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民族宗教管理的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415289841@qq.com。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http://www.mzzjw.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8月26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8月2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至2014年9月3日,初审结束后,2014年9月3日将在广东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上公布初审合格者名单。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4年9月9日9:00至17:00时持本人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所用照片一致)和其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市越秀区米市路58号中心大楼910室,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