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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2014-08-12 10:46:08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满足我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9号)和有关规定,我厅将组织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我厅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有: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山西省煤炭职工培训中心、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信息中心、山西省煤炭安全执法总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山西省煤炭工业厅防爆器材监管中心和山西省煤炭规划设计院7个事业单位,共36名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含4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一)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8月1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4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4年8月1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4年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信息及相关公告查询地址

招聘信息及相关公告在以下网站查询: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x.hrss.gov.cn)和山西煤炭信息网(www.sxcoal.gov.cn)。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8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报名地址:太原市北园街19号(山西省煤炭职工培训中心)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打印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二,需下载填写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