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本次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一周后通过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六、考核
考核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在校学习期间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及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如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的考核对象未通过考核,将从参加该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拟聘用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应聘。
拟聘用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所空的职位,将从参加该职位的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考核、体检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取;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服从统一安排到村和社区服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4、如果出现因为专业要求无人符合条件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岗位要求。
九、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单位和职位等可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应聘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5年内取消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0415--2122100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5--3192726
原标题:2014年丹东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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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丹东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毕业生职位表.xls
2、2014年丹东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信息表.doc
3、2014年丹东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毕业生考试准考证.doc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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