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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江门市人社局雇员招聘4人公告
2014-07-29 15:49:21   地区:广东   浏览:0

1、填妥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3);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4、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缺失的须提供教育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及单位证明;

6、招聘岗位表“资格条件要求”事项的相关证明资料。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2、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初审

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已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没有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

四、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由市人事考试院公布。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面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表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体检流程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放弃考察、录用机会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市人社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