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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福建厦门市翔安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34人公告
2014-07-21 16:16:29   地区:福建   浏览:0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7月31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前往翔安区人社局人事科(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302室,联系电话0592-7889662)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加分。

①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学历(位)证、入伍证和退伍证。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证书,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及本科前户籍所在地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jjxa/gggs/rczp/)查询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组织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须提交的材料等将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jjxa/gggs/rczp/)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须提交的材料等将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jjxa/gggs/rczp/)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四)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本岗位综合总分、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