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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招聘121人公告
2014-07-14 17:17:39   地区:广东   浏览:0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招聘人数1人的职位,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不予开考;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职位,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招聘人数(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8月16日(星期六)下午。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理论知识,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和行政能力测试等。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基础上,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2014年8月26日下午17:30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至8月30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在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可按照相应职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和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和计生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录用。

确定聘用的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宜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附件3:报名表.doc

附件4:工作意见及配套文件通知.doc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