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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政法委政法综治信息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14-07-02 18:15:29   地区:北京   浏览:0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需本人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为: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认证的英语国家院校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方式

岗位201401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岗位201402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面试5日后,面试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系统”面试成绩公告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中发现有影响招聘情形的,可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视考察情况递补另一考察对象。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央政法委机关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