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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1人公告
2014-07-01 11:41:13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州市越秀区残联属下事业单位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残联属下越秀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越秀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是越秀区残联属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任务:1.为区辖内残疾人及其家属提供咨询和转介服务;2.为残障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训练与服务,为肢体残障人士提供康复训练和指导;3.实施社区康复、家庭康复指导,开展残疾人及亲友培训、康复知识宣传普及等。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具体条件。

2.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须同时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准入条件(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3.通过考试拟聘用的社会人员公示前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至2014年7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德南路海傍福安里6号四楼,广州市越秀区残联办公室。

2.请下载附件2《广州市越秀区残联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考生承诺书》并详细填写,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3张。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

报考职位需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在职的应聘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4.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

(二)笔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考试者,请于2014年 7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7月25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为申论。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并公布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面试,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