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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潮州湘桥区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14-06-23 17:47:15   地区:广东   浏览:0

笔试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加分合成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具体名单届时以书面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对象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Y≤3X(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按每组考生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加分合成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履职评价加分)×60%+面试成绩×40%。

对确定为拟聘人员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定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复审不符合规定的,不列为拟聘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同有关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村(社区)干部的思想政治、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研究批准后,将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天。

七、聘用方法和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如考生总分数相同则依次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分者。如分数再次相同则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择优聘用高分者。

(二)被聘用者必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介绍信,并在领取介绍信的三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被聘用对象应服从组织安排,凡不服从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按有关规定,本次参加考试被录取者,全部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首聘原则签订首聘合同。被聘用对象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四)报考人员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的,予以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报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区委有关领导为组长,区纪委(区监审局)、区委基层办、区编办、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委保密局和各街道(镇)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严肃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保密、回避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咨询电话:2100506,举报电话:2213525,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考务、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iangqiao.gov.cn)陆续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1:职位表.doc

附表2:报名表.xls

中共湘桥区委基层办

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