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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潮州湘桥区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14-06-23 17:47:15   地区:广东   浏览:0

2014年度湘桥区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健全和创新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湘桥区近6年连任行政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或现任行政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且担任行政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累计满8年以上,男性年龄53周岁以下(即1960年6月30日后出生),女性年龄48周岁以下(即1965年6月30日后出生),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行政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包含第一书记,任第一书记年限可累计计算。

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3年内本村(社区)受到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为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位,分别为:职位组一3名,职位组二3名,职位组三3名,职位组四、五各1名,共11名(详见附表1),具体岗位另行研定。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4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自行到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iangqiao.gov.cn)下载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向所在街道(镇)党(工)委提出个人申请,各街道(镇)党(工)委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2014年7月7日前上报报考人员名单,并提供以下材料:1、报考人员填写的《2014年度湘桥区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二份;2、党(工)委出具的党风廉政、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等相关情况的鉴定材料;3、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获奖相关证明材料、计生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资格审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街道(镇)上报的报考人员进行汇总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履职评价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知识,内容侧重于农村(社区)基层工作实际。

笔试时间为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二)履职评价加分

履职评价主要根据任职年限和奖励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量化加分。

任行政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期间本人获县区(不含部门表彰)、市、省或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2、3、4、5分值加分,每人只能选择最高奖项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任行政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期间所在村(社区)获县区(不含部门表彰)、市、省或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2、3、4、5分值加分,每人只能选择最高奖项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任行政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每满1年加1分,满10年及以上的,加10分。计算加分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履职评价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