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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43人公告
2014-06-19 15:21:09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报考教育类音乐、体育、美术和教练岗位的人员,免予笔试,根据实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面试考核小组,由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确定,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免予笔试的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实操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1个月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集中依次递补一次。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 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1-3)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2012)进行填报,如有疑义,请自行查阅。

附件1.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教育类).xls

附件2.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卫生类).xls

附件3.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综合类).xls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