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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珠海香洲区城市监督管理局招聘公告
2014-05-12 18:22:43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考核

考核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复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或出现辞职情况的可按总成绩排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才网公示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珠海市香洲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的终止劳动合同,所出现的空缺,或出现辞职情况的,可按总成绩的高低按前款程序依次替补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2134303(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2635936(香洲区城市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756-2635108(香洲区城市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所出现的空缺,或出现辞职情况的,可按总成绩的高低按前款程序依次替补聘用。

(三)香洲区城市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室负责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及时受理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香洲区城市监督管理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

香洲区城市监督管理局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