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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广东深圳光明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2014-05-09 16:51:56   地区:广东   浏览:0

九、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918),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2个月内,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雇用备案手续。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雇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5月12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11532

附件:

1.光明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2014年5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xls

2.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