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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深圳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普通雇员招聘公告
2014-05-06 18:38:01   地区:广东   浏览:0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干部监督科;监督电话:23338368),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拟雇用人员放弃雇用资格或被投诉属实影响雇用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公示。

八、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聘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例如最高年龄35岁指1979年5月1日之后出生。

(二)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2014年4月30日前取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普通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4.承诺书.doc

5.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