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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事业单位招聘11名人员公告
2014-04-25 17:10:08   地区:广东   浏览:0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于2014年5月21日前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布。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入围体检的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面试时间:2014年5月21日,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2014年5月23日前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定于2014年5月23日进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布,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香洲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16832(区委组织部),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23079(区监察局)。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半年内未完成调动接收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温馨提示:我区还将于近期启动下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5日

网上报名入口:

2014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11名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