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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2014-03-27 16:41:50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依程序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2月28日。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考雇员要在单位服务至少满2年及以上。在此期间,本人原则上不得离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普通雇员公开招聘、选聘岗位表.xls

2.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普通雇员公开招聘、选聘报名表.doc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1).rar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