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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残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4-03-25 17:25:44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测查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4月26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和查分。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阅卷结束后,成绩在广东省残联网站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广东省残联机关党办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广东省残联机关党办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省残联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管理岗按照1:3的比例,专业技术岗(含教师岗)按照1:5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不足入围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选确定。

进入面试的人选持有关材料,按届时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查的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选,不能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两种方式进行,教师岗采用试讲方式,其他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康复治疗师、听力检测师、言语矫治师三个岗位在结构化面试基础上加考技能测试,按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各占50%比例合成面试成绩),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

2.面试组织。考生须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管理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专业技术岗(含教师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有关要求进行,由省残联统一组织,费用由省残联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三)递补事宜: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省残联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