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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中山市卫生计生系统招聘578人公告
2014-03-25 16:31:42   地区:广东   浏览:0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划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加考操作技能考试的,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按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准考证、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是参加本次考试的唯一凭证。

(三)本公告由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60803,88360658(市卫计局人才交流中心,人事科),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760-88360618(市卫计局法制与监察科)。

附件:

1、中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4年事业单位第一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