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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东莞市公立医院事业单位招聘344人公告
2014-03-25 16:31:55   地区:广东   浏览:0

2、综合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测试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和专业能力等要素。面试结束后,由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出具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宣布。

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分数×60%+面试分数×40%计算。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按其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撰写考察材料并确定考察结果。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设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四)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附件:

1、2014年东莞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联系方式:东莞市卫生局人事科,电话:23281199)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