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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4-03-21 16:20:58 来源:山西省人社厅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4年4月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4年4月22日—4月26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4月2日、3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

    1、笔试科目和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报考省委老干部局汾东公寓管理处和劲松公寓管理处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见附件)。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见附件)。其中,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生,专业科目可申请免考,但需在报名确认、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免试申请表》,携《报名表》、《免试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4月3日至4日到省法院、省检察院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地址见附件),经省法院、省检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免试,专业科目成绩按该科目本职位考出的最高成绩计算(如该职位均为专业课免考人员的,专业科目成绩以全省最高成绩计算;如本职位专业科目考出的最高成绩未能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免考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最低合格分数计算)。如审核后不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必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要求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其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1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专业科目成绩。各科成绩均为百分制)。

    2、笔试时间和地点

    4月26日  下午14:00—16:30   专业科目

    4月27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省会太原和其他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在太原参加考试,报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地税系统和市、县(区、市)、乡(镇)机关职位的,在报考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参加考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