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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湛江市房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3-13 14:52:18   地区:广东   浏览:0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核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考核。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将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考的全过程。有作弊或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报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1、考生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道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考试资格。笔试、面试迟到1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另行安排笔试和面试。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湛江市房产管理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湛江市房产管理局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