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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直事业单位考选5人公告
2014-03-13 14:53:28   地区:山东   浏览:0

6、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使用问题的,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监督

公开考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严格程序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在考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在哪个环节发现,就在哪个环节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取消其考录资格。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影响考试选拔工作公平、公正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法律、党纪政纪处置。

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6107410

县招商局办公室 6100122(13869972827)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县招商局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郯城县人社局郯城县招商局公开考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