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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7人公告
2014-02-25 16:44:46   地区:浙江   浏览:0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4年10月31日

2、报名办法:网上报名,也可以到宁波市农科院现场咨询、报名。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通过有效途径提供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企(事)业养老交费凭据、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市农科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核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的人员将由宁波市农科院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4、本次招聘的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按照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5、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招聘指标予以取消。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考核前,凡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劳动合同或企(事)业养老交费凭据、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

考核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科院网站上公布。并由党政办通知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宁波市农科院根据考核情况,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由院党委审定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德厚街19号宁波市农科院党政办公室

网 址: www.nbnky.gov.cn

E-mail:jnbnky@163.com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574-87926519

监督电话:0574-87930885

附件1: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