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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龙岗区财政局招考19人公告
2014-01-16 17:28:24   地区:广东   浏览:0

(2)资格复审及考核

资格复审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局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由我局将拟雇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天。

(4)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合格的人员,由我局上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最终是否雇用,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的雇用文件为准。

五、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财政局。

招考咨询电话:28922266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附件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龙岗区财政局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