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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4-01-13 12:40:23   地区:北京   浏览:0

应聘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有行政管理、政策研究、活动执行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应聘科技人才宣传岗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熟悉科技计划管理和人才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有大型活动策划执行经验者优先。

特别说明:以上岗位中,人事关系均采取合同制管理,财务人员除外。

三、招聘工作程序

1. 科技人才中心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中心门户网站(www.sttc.net.cn)和其它有关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受理报名。

2. 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简历、2寸免冠照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于2014年1月16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科技人才中心。

3. 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参加笔试的人选名单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中心门户网站(www.sttc.net.cn)上公布。

 

4.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需提交本人简历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面试人选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中心门户网站(www.sttc.net.cn)上公布。

5. 对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将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研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6. 身体检查。

7. 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科技人才中心网站(www.sttc.net.cn)上进行7天的公示。

8.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有关注意事项

1. 请应聘人员按时限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 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 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或面试者,恕不再单独通知。

4.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5.根据科技部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每届聘期为1-3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356房间,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68598036,68598492

邮箱地址:zhaopin@sttc.net.cn

联 系 人:严利、杨克如

附件: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