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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深圳宝安区总工会招考1人公告
2014-01-10 15:35:50   地区:广东   浏览:0

宝安区总工会公开招考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会公开招考1名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二)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深圳宝安户籍(不含光明、龙华新区)。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其中本科专业为文学(05)、管理学(12)、社会学类(0303);研究生学历为文学(05)、管理学(12)、社会学(0303)。

(五)熟悉文秘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

二、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24日下午6时。

2、报名方式:请下载附件《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招聘机关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录入相关信息,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传真至29996696。

3、咨询电话:29996677。

(二)组织考试

经过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组织考试,考试形式由宝安区总工会统一组织。

(三)确定人选

宝安区总工会根据考试情况,由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招聘人选。

(四)办理手续

获准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此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招聘机关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