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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城建监察大队招聘40人公告
2014-01-07 16:18:25   地区:新疆   浏览:0

2014年伊宁市城建监察大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伊宁市城建检查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建设依法实施, 经伊宁市人民政府同意,伊宁市城建监察大队拟在城管大队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中招聘40名监察员,现就有关事项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竟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公开透明,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报考的条件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思想和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

3、学历条件和招聘岗位人数: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大毕业生)招聘40人、限男性、民汉比例5:5。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2014年1月 20 日

2、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2张,近期1寸照片2张,到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10室(开发区上海路3866号,1路车终点站向南200米,山东能源新矿集团斜对面)报名,招聘单位、人事部门会同纪检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报名时须填写《伊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考试手续。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 1 月 21 日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满60分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 1 月 23日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50分),面试科目为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ⅹ50%+面试成绩

六、体检、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监察部门组织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三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培训上岗,试用期为半年,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根据市政府会议标准执行(即工作满一年者,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同时由聘用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