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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海洋局福建海岛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2013-12-18 17:17: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招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简称“海岛中心”)是2012年8月获中央编办批准设立的正司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家海洋局,为国家公益类综合型海岛科学研究机构,位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心设有办公室、海岛保护处、海岛开发处三个职能部门。海岛中心主要从事海岛法规规划与标准、海岛发展战略与管理配套制度、海岛环境监测评价、海岛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特殊用途海岛保护、海岛权益维护、海岛防灾减灾与生态保护、海岛文化等方面的研究,也承担我国海岛管理培训、学术交流等任务。

海岛中心成立以来,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在海岛规划开发、海岛海岸带保护与修复和岛屿使用论证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地方横向研究项目。随着海岛中心科研力量的不断发展,在海滩管理、海岛经济、海岛资源等方面也取得一定的积累,目前已申请获批了国家重大海岛调查、海岛公益性专项、海岛保护和管理等多个国家级纵向项目。今后将围绕全国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应用性关键技术等方面研究,在海岛环境监测监视、防灾减灾、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及科学开发利用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引导作用,服务海西建设需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招聘岗位

基建部门员工

(一)岗位职责

1. 中心基建工程及日常维修的现场管理及协调

2.协助进行基建项目业务管理和现场管理有关工作;

3.协助办理基建项目前期及后期有关手续;

4.协助归纳整理有关基建项目基础资料。

(二)应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学历,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

2.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及CAD制图;

3.踏实肯干,责任心强,严于律己,有上进心,品质优秀;

4.时间观念强,具有一定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三)招聘范围

2014届应届毕业研究生或有工作经验的硕士生(平潭生源者优先)。

三、工作地点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

四、待遇

按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工作,见习期两个月,具体待遇面议。

五、其他

1.请有意应聘者投递个人简历,并附上与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有关从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并发送到邮箱:IRC_zhaopin@163.com,并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我单位,联系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翠园北路海滨中学科技楼三楼(临时)(350400)。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25日。

3.请应聘者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以供资格审查。因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重要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应聘者须对本人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解释为准。

传真:0591-86165668

电话:0591-86165669

邮箱:IRC_zhaopin@163.com

联系人:林老师,刘老师

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