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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简章
2013-12-17 13:30:58   地区:河北   浏览:0
(二)综合考查。主要包括体能测试、政治审查、心理素质测试、身体检查和面试等。
(三)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时间为2014年2月,考试由公安部统一命题和组织。
(四)政治审查与面试。以上综合测试全部合格人员,我们将赴学校对其进行实地政治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一)复审复查淘汰。对接收对象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
(二)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参加为期6个月的岗前培训,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八、职级待遇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目前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是:大专毕业生,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定为排职;本科生任命为武警副连职警官,中尉警衔,硕士生任命为武警正连职警官、上尉警衔。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干事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天翼路16号河北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邮政编码:050071
联系电话(工作日期间):0311-66725213
报名网址:http://121.28.199.98:8008/hr